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升学指导测验”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发布日期: 2013-03-01T11:21:24   浏览量: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2013
年度“升学指导测验”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招办 、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升学指导测验”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23号)中有关“2013年,我们将继续加强测验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立体化的宣传系统;加强与省级考试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的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2—2013年度“升学指导测验”项目的征订发行工作,在继续坚持“服务为本、征订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努力在宣传推广工作中实现扩大发行量与服务考生的有机统一,现将征订发行有关事项及宣传推广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升学指导测验”是教育部考试中心推出的针对高考学生的“心理测评”专题项目,它依据当今国际权威学生学业规划理论,紧密结合我国考试体系特点实际,采用科学的、专业的心理测评工具对学生学习兴趣、专业特长和能力倾向进行全面系统的测试,帮助考生及家长了解认识考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和能力倾向,并推荐适合的专业,为考生填报升学志愿提供针对性较强的参考。该项目实施以来,已在指导考生填报高考志愿、选择就读专业及规划人生方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征订发行工作,我办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方式推广“升学指导测验”,同时为各地招办提供宣传手册和免费测试卡。各省辖市招办应充分认识升学指导测验对服务考生、服务中学、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有计划、有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与推广,深入中学、深入班级,继续做好“升学指导测验”的征订工作。

  二、完善机制、扩大发行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探索构建“以服务考生为宗旨,以省辖市、县(区)招办为网络支撑,以宣传推广为先导,以覆盖中学为重点”的宣传发行机制,在征订发行工作中充分发挥省、市、县招办为主渠道,普通高中为主阵地的作用。

  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升学指导测验”的发行工作,做好测试卡的宣传、发行和服务等具体工作。请按照附件一的要求,填写各地负责“升学指导测验”发行的联系人或发行人员信,并于2013年3月10日前报送省招办。我们将汇集整理全省各地联系人信息,刊登在《招生考试之友》及“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只公布发行人员姓名和办公电话),便于考生联系、咨询及购买。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在发行方式、发行渠道上进行更多、更有效的尝试,努力提高发行数量。

  三、明确责任、强化服务

  在“升学指导测验”宣传推广工作中,各地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与其他招生考试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强化宣传推广责任,把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体现在宣传推广实效上,体现在为考生中学社会服务能力水平提升上,以扎实细致有效的工作成果惠及全省更多考生。

  四、发行办法及有关要求

  2012-2013年度“升学指导测验”的征订发行将延续上一年的分级结算的发行办法及执行标准。

  请各地在2013年3月31日前把本地区征订“升学指导测验”测试卡的数量报送省招办,并及时结算费用。

  五、联系方式

  “升学指导测验”项目由河南招生考试信息宣传中心负责,联系人:胡丹,电话:0371-68101648。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11号410房间。邮箱:hudan@heao.gov.cn。

   附件:略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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