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同意北京大学等12所高等学校部分外语专业2004年继续实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核定的学校2004年招生总数内,招生对象为县级以上(含县级)重点普通高中中符合国家规定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2004年普通高考,不得再报考其它高校,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实行提前单独招生学校的考试招生办法:
1、实行由招生院校命题单独组织考试(或学校提出其他考试要求),提前录取的办法。
2、招生院校分配给我省的招生计划及具体的招生考试办法必须首先征得省招生办公室的同意方可实施,招生人数和考试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
3、录取前招生院校必须向省招生办公室提供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录取名单必须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时报教育部备案),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学生的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
教育部通知中还要求各招生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招生工作,防止社会不正之风的干扰。对违反通知中各项规定的单位,教育部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附:北京大学等12所院校招生专业:
1、北京大学招生专业
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阿拉伯语、朝鲜语、乌尔都语、波斯语
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专业
俄语、阿拉伯语、日语、朝鲜语、越南语
3、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专业
德语、俄语、法语、日语、朝鲜语、越南语、豪萨语、僧伽罗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斯语伐克语、塞尔维亚语、波兰语、阿尔巴尼亚语
4、北京语言大学招生专业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
5、北京广播学院招生专业
德语、葡萄牙语、日语、豪萨语、俄语、普什图语
6、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专业
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阿拉伯语、朝鲜语
7、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专业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阿拉伯语、朝鲜语、意大利语、俄语、葡萄牙语、希腊语
8、华东师范大学招生专业
俄语、日语
9、山东大学招生专业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朝鲜语
10、四川外语学院招生专业
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
1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专业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俄语、越南语
12、黑龙江大学招生专业
俄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