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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下发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通知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加入时间:2004-03-25   点击数: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

            教学厅[200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

  为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我部决定从2004年开始,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要求考生在考试前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认可,以表明其对考场纪律的知晓、认可、遵守。此项工作是狠刹考试违纪舞弊歪风、制止“考场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考试组织中的必要环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应高度重视,按照方便、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采取措施,切实落实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基本内容

  1、考试有关规定等考生须知晓遵守的纪律要求;

  2、考生(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接受处理;

  3、按教育考试机构要求,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

  4、考生本人签字、日期等。

  二、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可根据本地的具体规定制作《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考生应在接到准考证前,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名,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自定。

  四、各省级考试机构应在对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工作部署中,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研究和落实,并广泛宣传,促使“诚信考试”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oo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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